極目新聞評論員 屈旌
10月11日深夜,曾經(jīng)涉毒的民謠歌手宋冬野發(fā)長文談及自己演出被舉報取消一事,訴盡委屈。他說自己的的演唱會因遭惡意舉報再次被取消,并認為該演唱活動經(jīng)過審批,合理合法,自己已經(jīng)為過去的違法行為受到了懲罰,將始終捍衛(wèi)自己合理合法工作的權利。文中諸多觀點,引發(fā)極大爭議。(據(jù)10月12日河南日報)
宋冬野這篇長文,很激動,也很混亂。主要表達了對于演出被取消的憤怒,以及對自身行為的辯解。引發(fā)最大爭議的有兩點:
其一,他認為藝人工作不好干,藝人行業(yè)是抑郁癥和精神疾病的重災區(qū),所以很難抵抗毒品的誘惑。這借口挺多吸毒藝人都用過,老套且荒謬。世上又有什么工作是好干的呢?風吹日曬的建筑工人好干嗎?起早貪黑的外賣小哥好干嗎?996、007的社畜好干嗎?都挺難,都挺辛苦的。而且,說吸毒就說吸毒,扯工作干嘛呢?無論干啥工作,吸毒都違法啊。
其二,他覺得吸毒者是受害者,是被蠱惑誘騙的,導致緝毒警被殺的是販毒者,而不是吸毒者,并提出了一個全新的“理論”:“在毒品這件事上,‘供’一直單方面創(chuàng)造著‘需’?!边@邏輯已經(jīng)扭曲到不值一駁了,沒有需求怎么會有供給,毒品屢禁不絕,與“癮君子”的自甘墮落脫得了干系嗎?如此急于自我洗白,只能說完全沒有意識到自身錯誤的嚴重性。
相比較起柯震東復出拍電影,評論區(qū)里一片的“滾粗”之聲,宋冬野的粉絲對他傾注了極大的“溫柔”,一邊痛斥舉報者,一邊給他安慰和鼓勵,再和他一起詰問一句:“這世界還會好嗎?”
這極具青春疼痛文學色彩的一幕,讓路人看得目瞪口呆,氣不打一處來?!半y道有人拿刀逼著你吸毒嗎”“重新做人可以,重新做藝人恐怕不行”……網(wǎng)友評論雖然情緒化,卻也代表著社會對涉毒藝人的基本態(tài)度——當你享受舞臺光環(huán)之時,不懂得潔身自好,不嚴守法律底線,想帶著一身污跡重回舞臺,接受喝彩,沒門!
回頭講道理,雖然宋冬野這場演出被取消的起因,的確是有人向屬地行政審批局舉報,但是政府部門根據(jù)文化部《關于進一步加強營業(yè)性演出管理的通知》中“涉毒藝人自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行政處罰之日起,3年不得參加營業(yè)性演出”的規(guī)定,判定宋冬野已經(jīng)過了禁演期,批準其演出,只是,舉辦方之后主動取消了演出。很顯然,不違法的事情,并不一定是大眾喜聞樂見的,舉辦方或許也是考慮到社會影響,才做出了取消的決定。
畢竟,當前無論是國家政策還是輿論環(huán)境,對于“劣跡藝人”的態(tài)度都越來越嚴厲,加大對違法失德藝人的懲處力度,禁止劣跡藝人轉移陣地復出,可以說是眾望所歸,大勢所趨。藝人的收入,本來有相當一部分來自于公眾關注度,現(xiàn)在哪怕沒有相關法規(guī)禁止宋冬野演出,但是公眾不想看到他,舉辦方不愿冒風險,也是他咎由自取。這不應該拿來“賣慘”,而應該引以自省。
退一萬步說,為了自我辯白,美化吸毒行為,太過自以為是,混淆是非。這樣背離公眾價值,挑釁道德規(guī)范,不僅不能如宋冬野所說的“捍衛(wèi)工作權利”,恐怕只會讓他的名聲越來越糟糕,讓更多人不愿意看到他。
所以,涉毒藝人,要問“這個世界會不會好”,應該先問問自己,有沒有好好地對待這個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