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楚網(wǎng)(湖北日報網(wǎng))訊(通訊員馬輝、梁政)深夜,一輛摩托車追尾一輛小轎車小轎車駕駛員不但不下車追究摩托車撞壞車的責任,僅是“若無其事”地繼續(xù)向前行駛。而摩托車駕駛員頭部被撞傷,見前方正在設卡的民警前來查看情況,卻借機想溜走。 他倆的“異常”舉動引起了警方的懷疑。經(jīng)查,兩人都涉嫌醉酒后駕駛機動車。
10月7日零時許,正在襄陽市樊城區(qū)大慶路設卡檢查車輛的人民廣場警務平臺民警發(fā)現(xiàn),距離檢查區(qū)50米的地方,一輛藍色轎車的左后部被后方一輛兩輪摩托車追尾。摩托車駕駛員戴頭盔撞向轎車后擋風玻璃。由于撞擊力大,其頭盔、鞋子都被撞飛幾米開外。離此事故不遠的民警迅速趕去查看情況。
此時,轎車的左后身被摩托車撞了個大坑,車后擋風玻璃也被撞裂。駕駛員并未停車查看車子被撞情況,而是隨著車流繼續(xù)向前方行駛。結果,被檢查區(qū)的民警攔下。經(jīng)檢測,轎車駕駛員謝某體內(nèi)酒精含量為82mg/100ml,涉嫌醉酒后駕駛機動車。
“車怎么停下來了?”摩托車駕駛員劉某頭部由于有頭盔的保護,被撞擊后頭皮有擦傷,被民警扶起后,一瘸一拐站著,嘟囔埋怨著等待檢查的車輛。接著,他想拉起倒地摩托車準備騎行離開。民警劉杰聞到其身上散發(fā)著濃濃酒氣,遂對他進行酒精檢測。經(jīng)檢測,劉某體內(nèi)酒精含量為212mg/100ml,涉嫌醉酒后駕駛機動車。
后兩人被帶至醫(yī)院做進一步血檢,謝某和劉某結果分別為95mg/100ml、259mg/100ml,均存在醉酒后駕駛機動車情形,涉嫌危險駕駛罪,將被吊銷駕駛證,5年內(nèi)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資格,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事故由劉某的單方面追尾導致,劉某將對事故負全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