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評論員 屈旌
10月28日晚,一乘客稱自己乘坐深圳地鐵11號線時,被安全員強令給一名外國人讓座,現(xiàn)場另一乘客指責該安全員后遭對方言語威脅。29日,該安全員所屬公司發(fā)聲明致歉。(據(jù)10月29日極目新聞)
地鐵讓座是個爭議已久的老話題。從法律層面來說,乘客與地鐵構(gòu)成為運輸合同關(guān)系,每位乘客享有相同的服務權(quán)限,給他人讓座并不是法定義務。但是在道德上,我們倡導大家給有需要的人讓座,是為了傳遞真情,弘揚美德,讓社會變得更溫暖。
而在一輪又一輪的討論中,基本上大家都有了共識,那就是特殊座位,愛心專座,是不應該隨便占用的,而此外的讓座行為,應出于自發(fā)的善意,不應該被強迫,被要求。
如今,社會對于“不讓座是否合理”的判斷,也越來越趨于理性,一般都會考量一下,要求他人讓座的人,是否真的是為“更有需要的人”。
而深圳地鐵上的此次風波,之所以引發(fā)關(guān)注,一是由于安保人員的所作所為,超越了其工作職責。地鐵安全員的工作職責主要是安防檢查和秩序維護,嚴打嚴防暴力犯罪。協(xié)調(diào)讓座,嚴格來說也算是維持秩序的一種,但是如果規(guī)則不清,溝通不暢,反而釀成沖突的話,那肯定是工作失當,讓人無法接受。
二來,安保人員要求乘客所讓座的對象,顯然并不是為“更有需要的人”。他與其他乘客的區(qū)別,僅僅是,他是一個外國人。在車廂里,未必沒有其他比他更有需要坐下的中國人,也沒有座位。因國籍種族之區(qū)別,就要求他人做出讓步和奉獻,很難不被懷疑是“崇洋媚外”。
雖然,安保公司很快給出了解釋,稱安保員是發(fā)現(xiàn)外國乘客雙腿抖動,懷疑其身體不適,才要求另一乘客讓座。說真的,參照其與乘客溝通的表現(xiàn)和用詞,很難說這個解釋能夠挽回多少事態(tài)。
服務真的是個技術(shù)活,太冷漠,啥都不管當然不行,但是太強勢,啥都要管也很要命,什么樣的行為,會給大眾什么樣的觀感,在公共場所提供服務的人,心里應該有個起碼的尺度。
這也給所有公共交通、公共場所的管理單位提了個醒,安保也好,服務也好,不是甩給一個外包公司就一勞永逸。提供服務的人,代表官方形象,什么該做什么不該做,什么話應該怎么說,最起碼的職業(yè)素養(yǎng)還是要有!不然,在地鐵、公交這樣的城市形象窗口,都表現(xiàn)不好,抹黑的是整座城市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