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評論員 吳雙建
(資料圖片)
近日,湖南婁底的王女士(化名)向記者求助:11月17日,她接到一則來自歸屬地為河南南陽的來電,一名陌生男子說出了她前段時間入住的酒店及車牌號。隨后,王女士竟然收到對方發(fā)來的兩張自己在酒店房間內(nèi)比較私密的照片,對方要求王女士支付10萬元,并猖狂聲稱“能做這個我就不怕”。目前,警方已對此立案。(據(jù)12月16日瀟湘晨報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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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思恐極。
據(jù)王女士回憶,她之前頻繁入住的酒店是婁底市赫柏希音酒店。偷拍男子為何知道王女士的手機號碼?攝像頭到底藏在哪里?為什么來電號碼歸屬地顯示為河南?種種疑問,需要涉事酒店和警方給出答案。
對方稱,“看到信息速回電話,怎么,不想要回去,那我就把其他片段發(fā)給你周圍朋友了?!睋?jù)律師所言,這種行為涉嫌敲詐勒索,敲詐勒索十萬元屬于犯罪數(shù)額巨大,可以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在如此嚴厲的法律條款面前,這名陌生男子十分囂張,就是認定了王女士不愿意自己的私密照泄露,會選擇屈從。顯然,他打錯了算盤。現(xiàn)在,有了對方的手機號碼等相關(guān)信息,警方順藤摸瓜,找到對方并非難事。
一方面,我們要對王女士勇敢站出來表示肯定,對違法犯罪之舉絕不能姑息。不少案例也表明,只要王女士選擇了付費,不法分子的胃口可能越來越大,最后給自己造成更大的損失和困擾。
但從王女士的維權(quán)過程中,依然看到種種不如意。比如酒店方,本來就有保障顧客隱私安全的責任和義務(wù)。事發(fā)后,對王女士是敷衍對待,對媒體則表示不清楚此事,也不接受采訪。
有網(wǎng)友就認為,酒店在消費者隱私泄露方面存在一定的責任,懷疑有內(nèi)鬼存在。當然,這也需要警方調(diào)查后給出結(jié)論。
無疑,這件事給人嚴重的不安全感。不法分子知道王女士入住的酒店和車牌號,甚至能弄到她的手機號碼,說明經(jīng)過精心的布局。他們對王女士報出這些信息,無疑也有些恐嚇的意味,想迫使對方就范。
當然,我們也能從“能做這個我就不怕”中聽出他們的虛張聲勢。在法律法規(guī)面前,所有的威脅和恐嚇只會是一場空。對警方來說,對這樣危害公眾隱私安全且涉嫌敲詐勒索者,應(yīng)該依法嚴厲打擊。不管是涉及個人,還是任何一方,只要觸犯法律都要承擔相應(yīng)責任。
如此,才能震懾囂張的不法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