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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目新聞記者 趙貝
打工人辛苦一年期盼著拿了工資過個好年,然而總有“黑心”老板故意拖欠工資……12月18日,極目新聞記者從湖北高院獲悉,襄陽市樊城區(qū)法院近日審理了兩起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兩名“黑心”老板獲刑。
2019年,梁某承包了某公司的路面硬化工程,隨后雇傭了宋某等工人施工。2020年底,該項目工程完工后,梁某僅支付了部分工人工資,拖欠宋某等14人工資8萬余元未支付。鑒于此,2021年10月,襄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梁某下達了《勞動保障監(jiān)察限期改正指令書》,責令梁某支付工人勞動報酬,并多次發(fā)短信通知其配合調查,但梁某仍采取逃匿方法拒不支付勞動報酬。2022年,梁某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后梁某全額支付了拖欠的農(nóng)民工工資,賠償了相應損失,取得了諒解。
法院經(jīng)審理后認為,梁某上述行為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鑒于梁某到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自愿認罪認罰,可以從輕、從寬處理,且梁某在提起公訴前支付勞動者報酬,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可以減輕處罰。最終判決:梁某犯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判處拘役四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法官說法
2016年6月,周某承接了襄陽某商業(yè)街墻體粉刷工程,后雇請李某等人進場施工,工程結束后,周某未如約向工人發(fā)放工資,拖欠李某等3名工人工資共計4.0973萬元。2020年12月,襄陽市勞動保障監(jiān)察局多次通過電話及短信的方式聯(lián)系周某前來配合調查,周某未予配合。2020年12月,襄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周某下達了《勞動保障監(jiān)察限期改正指令書》,責令其限期支付拖欠的工人工資,但周某仍未支付。
2020年6月,周某承接十堰市某樓棟的外墻粉刷工程,工程完工后,周某再次拖欠喬某等15名工人工資共計10.023萬元,且拒不配合十堰市勞動保障監(jiān)察局調查。2021年,十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先后兩次下達《勞動保障監(jiān)察限期改正指令書》,責令其限期支付拖欠的工人工資,但周某仍未支付。2022年1月,周某向公安機關自首。
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周某以逃匿方式逃避支付勞動者報酬,數(shù)額較大,且經(jīng)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為已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鑒于周某自動投案,并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系自首,其自愿認罪認罰,依法可以從輕、從寬處罰。最終判決:周某犯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并退賠受害人李某等18人的損失14.120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