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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目新聞記者 吳昌華
通訊員 朱淑華
以為過年不會遇到交警,1月21日除夕夜,男子汪某酒后駕駛,在回家途中被高速交警查獲,結(jié)果被查出醉酒駕駛,后悔萬分。
圖為查處現(xiàn)場(民警執(zhí)法記錄儀截圖)
1月21日晚9時30分許,湖北高速交警江岸大隊民警在滬武高速汪集收費站執(zhí)勤時發(fā)現(xiàn),一輛懸掛鄂A號牌的小型電動汽車停在高速入口處,駕駛員竟然正在和副駕駛員互換座位。民警立即上前檢查。
民警詢問了解到,當晚,駕駛員汪某在汪集老家吃年飯時喝了白酒,本來決定由有駕駛證的妻子開車回家,看到正在下雨,汪某不放心妻子的駕駛技術(shù),以為正值大年三十,不會碰到交警,便抱著僥幸心理自己開車,來到收費站附近望見前方有交警,急忙停車互換座位,結(jié)果被查獲。
隨后,民警將汪某帶至醫(yī)院抽血,血檢結(jié)果為95.72mg/100ml,構(gòu)成醉酒駕駛。等待汪某的將是吊銷駕駛證且5年內(nèi)不得重新申領(lǐng),同時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追究刑事責任。
湖北高速交警溫馨提示,春節(jié)期間,在走親訪友、聚會聚餐等活動增多的情況下,請廣大駕駛員朋友牢牢記住“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的法規(guī),千萬不要抱有僥幸心理,對自己也對他人的生命安全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