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檢察官幫我追回了被騙的錢。”2月7日,被害人阿霞(化名)致電十堰市張灣區(qū)檢察院檢察官表達感謝。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2020年10月,十堰女子阿霞在社交軟件上認識了一名陶姓男子。兩人經(jīng)常上網(wǎng)聊天,陶某很快贏得了阿霞的好感。
一周后,陶某從合肥趕到十堰與阿霞見面,兩人迅速確定了戀愛關(guān)系。
此次見面后,陶某通過網(wǎng)絡P圖偽造了其在某國企擔任項目高管的身份資料,騙得阿霞的信任。從2020年11月底開始,陶某以升職需要請客送禮、出差培訓等為由向阿霞“借錢”。
2020年12月,陶某再次來到十堰,提出并承諾很快會帶阿霞回家見父母。
不久,陶某提出想與被害人阿霞共同創(chuàng)立公司,但自己的錢壓在了項目里,阿霞出于信任表示愿意支持陶某,借給其20萬元。
每次出現(xiàn)疑心時,陶某都會趕到阿霞身邊,用甜言蜜語哄騙過關(guān)。陶某提出要購買婚房時,阿霞在自己已經(jīng)沒錢的情況下,甚至通過網(wǎng)貸借錢給陶某。
截至2021年底,阿霞已累計向陶某轉(zhuǎn)款76.8萬余元。而阿霞迫于網(wǎng)貸還款壓力,多次向陶某催討借款,陶某不僅不還錢,還以自己被公司審查、銀行卡被凍結(jié)、手機被監(jiān)聽為由,直接玩起了失蹤。
“我這時候才知道原來這一年多的戀愛是一場騙局,他根本不是什么‘真命天子’,就是想騙我的錢?!币庾R到自己被騙,阿霞后悔不已。
原來,陶某是合肥某工地拉石子的渣土車司機,離異后因生活拮據(jù),就在交友網(wǎng)站上尋找機會,實施詐騙,所騙錢款用于日常開銷、購買原材料和給子女撫養(yǎng)費。
2022年10月,該案移送張灣區(qū)檢察院審查起訴??紤]到實施詐騙行為的陶某雖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但被害人阿霞被騙錢款尚未追回,如果簡單辦案,僅將犯罪嫌疑人“一訴了之”,被害人的損失很可能將無法挽回。
為了最大限度追贓挽損,張灣區(qū)檢察院秉持司法為民理念,拓展延伸辦案觸角,在依法辦理案件的同時力爭為被害人挽回經(jīng)濟損失。
審查期間,檢察官一方面與阿霞溝通,了解她的損失、訴求,另一方面與陶某的家屬取得聯(lián)系,進行釋法說理。
經(jīng)過檢察官耐心細致工作,陶某自愿認罪認罰并賠償被害人全部損失。最終,由陶某家屬代其分期償還被害人阿霞50萬元。阿霞也表示自愿放棄追索剩余經(jīng)濟損失,并出具諒解書。
近日,法院作出判決,陶某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并處罰金3萬元。
(湖北日報通訊員 鮑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