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評論員 屈旌
(資料圖片)
2月14日,山東煙臺一位女網(wǎng)友上傳視頻吐槽,稱所在樓棟電梯間安裝人臉識別系統(tǒng),自己身高1.65米,跳了五次才完成人臉識別。該女士自嘲稱,身高又給山東人拖后腿了,感覺有被冒犯到。(據(jù)2月15日猛犸新聞)
小區(qū)門口裝人臉識別系統(tǒng)現(xiàn)在已經(jīng)比較常見了,電梯間里也裝人臉識別系統(tǒng)的,卻不多見,而且還裝得這么高,人為制造不便,到底是怎么想的呢?
據(jù)《中國居民營養(yǎng)與慢性病狀況報告(2020年)》,中國18-44歲男性和女性的平均身高分別為169.7cm和158cm,如果說1米65的女生還要拼命蹦跳,才能夠得著這個人臉識別系統(tǒng)的話,恐怕很多人都“難逃一蹦”。
眾所周知,電梯轎廂上面連接的是鋼絲繩,整個就是懸掛在電梯井里的,如果老有人為了人臉識別,在轎廂內(nèi)蹦跳的話,無疑會造成電梯的劇烈搖晃,還可能使其局部載荷瞬間加重加大,觸動電梯的超載保護裝置,讓電梯停止運行,甚至造成墜落故障。刷臉乘電梯,初衷是為了避免外部人員隨意進入,加強樓棟的安全管理,但如果最終導致電梯事故的話,是不是好心反而惹了禍?
這位女士的遭遇,引發(fā)了很多人對人臉識別系統(tǒng)的吐槽,有人說電梯里安了這個,看上去安全,但是連外賣、快遞都送不上樓了,感覺反而會很不方便;自己單位的人臉識別也對矮個子不友好,需要墊腳;還有人說現(xiàn)在去哪里都要人臉識別,感覺自己的臉被隨意刷來刷去,很不安全。
的確,乘電梯都需要刷臉,可見人臉識別現(xiàn)在被濫用成什么樣子了。這個樓棟的管理方是否有收集人臉信息的權利,收集到的信息會如何儲存和使用,背后牽涉著復雜的法律問題。人臉信息屬于高度敏感的個人信息,也是生物識別信息中社交屬性最強、最易采集的個人信息,一旦泄露,將對個人的人身和財產(chǎn)安全造成極大危害。
《個人信息保護法》明確規(guī)定,處理個人信息,應當在事先充分告知的前提下取得個人同意,同時特別要求個人信息處理者在處理人臉信息等敏感個人信息時,應取得個人的單獨同意。也規(guī)定了,在公共場所安裝圖像采集、個人身份識別設備,應當為維護公共安全所必需,遵守國家有關規(guī)定,并設置顯著的提示標識。
也就是說,類似于在電梯里裝人臉識別系統(tǒng)這樣的事,需要得到所有可能使用這一系統(tǒng)的人的同意,并且采取對個人權益影響最小的方式。但是現(xiàn)在有不少小區(qū)、寫字樓甚至娛樂經(jīng)營場所,為了節(jié)約人力成本,或是顯得高端上檔次,濫用人臉識別系統(tǒng),利用大眾對個人信息保護意識不強的弱點,以采集和處理個人信息為前提提供服務,嚴格來說,這已經(jīng)是違反法律規(guī)定的行為。
事實上,如果涉事樓棟的管理者依照法律規(guī)定,尊重業(yè)主或物業(yè)使用人的權益,就應該提供替代性的驗證方式供選擇,而不是讓人為了坐個電梯,反復跳起來“刷臉”,在多個層面制造安全隱患。
當前,人臉識別的濫用在生活中非常普遍,遇到這樣的事,大家不能只當成是一個笑話,自嘲一下,打趣一下就算了。臉是我們自己的,不想刷就可以不刷,更不需要跳起來刷,遇到這種不合理的設置,要積極投訴維權,守護自己的人身安全和個人信息安全。
關鍵詞: 個人信息 識別系統(tǒng) 法律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