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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報客戶端訊(通訊員 王雄)今年來,十堰市鄖陽區(qū)公安分局大柳派出所深入開展下基層實踐活動。近日,在獲悉一轄區(qū)原居民離家多年、無戶口后,大柳所民警多方奔走,成功將其接回老家,并為其補錄戶籍信息。
今年4月,大柳派出所接到一通來自福建的求助電話,報警人周某林稱自己原籍在大柳鄉(xiāng),因24年前外出務工,至今未回回大柳,也從未與家人聯(lián)系,多年一直沒有戶口,沒有身份證件,現(xiàn)處于“黑戶”狀態(tài),嚴重影響了基本生活保障,希望民警能幫助恢復戶口。
大柳派出所高度重視,部署教導員、戶籍民輔警按照規(guī)定,核實周某蘭身份信息,盡快為其恢復戶口。民警迅速展開走訪調查,確認周某林確系24年前外出至今未歸,其父母、哥哥、姐姐已經(jīng)去世,家里已無直系親屬;其家人在世時,因多年與周某林失聯(lián),以為其已不再人世,便申請將其戶籍注銷。
在分局“情指行”一體化專班協(xié)助下,民警找到周某林一位晚輩詹某某,與之取得聯(lián)系,并協(xié)調其驅車20余小時將周某林從福建省龍巖市接回大柳。
查明實情后,民警又發(fā)函到周某林務工的廣東、福建等多處地公安機關進行核查,歷經(jīng)數(shù)月奔波取證,最終補充完善了相關手續(xù)資料,成功為周某林補錄了戶口,并將戶口簿送到了周某林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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