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日前發(fā)生在江月路浦馳路公交站上的一幕,一名代駕師傅要搭乘閔行11路過江前往老閔行地區(qū),遭司機拒絕后,雙方僵持不下,最終在民警幫助下才化解矛盾,車輛為此延誤了20分鐘,加上計劃間隔30分鐘,導致前方站點的乘客足足等了50分鐘。
那么,新乘車規(guī)則中,公交車為何不允許搭載電動自行車,市道運中心公交科科長陸晨解釋:“制定這個規(guī)范,是根據公安部道路客運車輛禁止限制攜帶和托運物品的目錄,目前市面上大部分的折疊電動車配備的鋰電池基本上都超過攜帶規(guī)定,公交車還是應該先考慮安全,然后再提供服務?!?/p>
昨天深夜12點多,記者又來到南京西路黃河路公交站,排隊候車的乘客中沒有發(fā)現代駕的身影,乘客鄭小姐告訴記者,以往這個車站有很多代駕會在這里乘夜班公交車返回浦東。隨后,記者乘上了去往浦東的公交車,在浦西其余站點都沒有代駕上車,車上僅有幾名老乘客,聽說新規(guī)后也有自己的看法。
乘客1:跟我影響不大,他們有時候把電瓶車往車子上一扔,坐到周浦那邊下去。
乘客2:我無所謂的,遠么坐還是挺方便的,對他們來說總比騎車過去好一些。
乘客3:半夜里人家賺個單子都不容易,人性化考慮,可以放個時間段我覺得。
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