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各地先后公布了2021年受理的消費者投訴情況。廣州市消委會近日通報,2021年受理的消費投訴中,投訴量前五分別是互聯(lián)網服務、生活社會服務、服裝鞋帽類、日用商品類和家用電子電器類。其中預付式消費維權難度大,調解成功率只有五成。
消費者韓先生向廣州市消委會投訴,他在某健身門店,購買了60節(jié)私教課程,價值21000元,但在購買后幾天因工作調動,需要前往深圳工作,他向健身門店提出解約要求。門店告知他,解約需要扣除30%的違約金,建議轉讓合同。但當韓先生找到接受合同轉讓的朋友時,健身門店就一直拖著不給解決。消委會多次致電這家健身門店健展開調解,但對方依舊答復只能按照合同條款處理,調解一度陷入僵局。
廣州市消委會介紹,2021年廣州全市消委會受理預付式消費投訴同比減少了約900宗,但從受理總量超過1.5萬件、調解成功率只有約五成的情況來看,預付式消費依舊是消費投訴的痛點和難點。當中不乏一些知名品牌企業(yè)在消費合同中,故意設計不公平的格式合同條款“套路”消費者。
廣州市消委會投訴部部長 林雅瑩:一方面,以格式條款規(guī)定不合理的解約手續(xù)費或者違約金,加重了消費者的解約成本,限制了消費者的解約權利;另一方面,企業(yè)企圖以“合法”“合意”的形式,來減輕和免除自身的法律責任。
廣州市消委會呼吁相關企業(yè)要糾正錯誤的經營理念和方式,盡快整改,促進消費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