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進兒童友好城市建設,日前,天津市發(fā)展改革委會同市政府婦兒工委辦公室、市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委等22個部門制定了《天津市推進兒童友好城市建設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
《實施方案》明確:
積極推進兒童友好城市和社區(qū)試點建設,培育打造一批兒童友好城市標桿和典范,到2025年,在全市建設培育2-3個市級兒童友好城區(qū),打造100個示范性兒童友好社區(qū),形成我市可推廣可復制的特色經驗。展望2035年,兒童友好成為城市高質量發(fā)展的重要標識,兒童友好理念成為全社會共識和全民自覺,全市50%以上的區(qū)開展兒童友好城市建設,廣大兒童享有更加美好的生活。
《實施方案》還提出21條策略措施。其中包括:
積極推動有條件的用人單位在工作場所或就近為職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務。
實施父母育兒假制度,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三周歲以下期間,用人單位每年給予夫妻雙方各10日的育兒假。
完善落實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分級補助政策,逐步提高公辦幼兒園生均公用經費撥款標準。
繼續(xù)實施學生兒童參加本市城鄉(xiāng)居民基本醫(yī)保,按照低檔繳費標準參保繳費,享受高檔繳費報銷待遇,進一步減輕兒童家庭就醫(yī)負擔。
推進圖書館、文化館、美術館、公共體育設施向兒童低收費或免費開放。
推進利用社區(qū)空間,建設兒童之家、圖書室、體育場所、游戲廣角、托育機構等,為兒童和家庭提供服務。
開展兒童友好公園、兒童體育公園建設,推進城市和郊野公園設置游戲區(qū)域和游憩設施,增加體育設施,合理改造利用綠地,增加兒童戶外活動空間。
強化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監(jiān)督檢查,從嚴查處食品安全違法違規(guī)行為。落實校園食品安全校長(園長)負責制,保障在校學生安全營養(yǎng)用餐。落實學校、幼兒園、托育機構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消除兒童集體用餐食品安全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