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觀他人酒后推搡,
不僅沒有提醒,
還故意用腳踩住、用圍巾遮擋,
(資料圖)
趁人不備順走了金項鏈。
這樣的行為
你覺得是偷還是撿?
近日,
被告人周某就干了這事兒
被抓獲后,周某毫不悔改
還義正言辭道:
“項鏈?zhǔn)窃谀莾?/p>
它是掉下來的,不是我偷的,
是我撿的!”
然而事實果真如此嗎?
2021年11月20日
凌晨3點多,
王先生喝酒時,與他人發(fā)生口角,
在推搡過程中,
對方一把扯掉了
王先生脖子上的金項鏈。
而此時,
站在一旁看熱鬧的
周某走上前,
用腳故意踩在了金項鏈上,
足足有四分鐘之久。
隨后,周某找準(zhǔn)機會,
解下脖子上的圍巾,
蓋住金項鏈后將項鏈順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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